5、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加强对市区、县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建筑工地道路硬化、主体结构施工外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车辆出工地冲洗、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施工工地内外环境整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参与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企业,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工商局)
7、加强露天焚烧污染整治。加大对市区焚烧垃圾、露天烧烤污染的整治。加强巡查,及时查处焚烧垃圾行为、清理露天烧烤摊点。(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练江、枫江流域内工业废水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超量排放的企业逐一列出清单,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治理,逾期无法达标的,一律依法关停。(责任单位: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练江、枫江流域干流两岸城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收集和处理,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清退练江流域 “两高两低”企业20%以上;对11家印染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排水量前50%企业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建设。(责任单位:普宁市人民政府)
4、枫江流域的揭东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要确保2012年达到建设规模3万吨/日要求;推进炮台污水处理厂建设,2012年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责任单位:揭东县人民政府)
5、开展榕江南河上游沿岸垃圾清理;加大工业污染源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普宁里湖镇、揭西金和镇、凤江镇的凉果加工,普宁梅塘镇、里湖镇、揭西金和镇的造纸,揭西灰寨镇的漂染,揭西棉湖镇的酸洗等工业污染。(责任单位:普宁市、揭西县人民政府)
6、开展龙江流域造纸污染专项整治;采取措施,防止采矿、选矿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单位:惠来县人民政府)
(三)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
1、加强涉重金属项目管理。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涉重金属的重污染项目。确需设立的,在符合准入要求前提下,应进入已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开发区或工业园区。严格禁止新建铅蓄电池(加工、组装、回收)等重污染项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