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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整治公共交通营运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10、市整治公共交通营运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配合专项行动的开展。

  11、各出租车、公交车企业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范,对公司所属管理车辆、驾驶员实施监督检查,按要求参与重点站场的现场管理,切实发挥企业管理主体作用。

  12、揭阳潮汕机场等重点区域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参与出租车、公交车营运管理,完善相关视频监控管理设施,为规范公共交通经营服务提供良好条件。

  三、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三步走:

  (一)调查摸底(3月31日前)。由市交通运输、物价等部门,对市区的公共交通运营情况作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尤其是对出租汽车、公共汽车的运价、经营成本、经营行为进行客观分析,综合整理,提出整治方案和运价调整的初步方案。

  (二)完善措施和宣传动员(4月1日-6月30日)。一是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运价(主要是出租车)调整的听证,出台新的运价标准;二是制订完善实施新秩序中的监督配套措施(如将举报、投诉、查处的次数与年检年审、运营资格、经济处罚等挂钩的制度措施);三是制订完善公交经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四是开展宣传动员。主要是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对新出台的运价标准、专项行动方案、各项相关的配套制度措施进行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形成浓烈的公共交通秩序整治氛围,营造顺利推进行动(包括自查自纠)的良好环境。

  (三)整治巩固(7月1日-9月30日)。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分进合击,紧密合作,全面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并巩固好治理效果,使之达到预期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由市政府郑松标副市长为组长,袁泽龙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吴平河局长为副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市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整治公共交通营运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这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运作方式按联席会议制度执行。

  (二)开展联动执法。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物价、质监、环境保护等执法部门,在整治的重点区域,分若干小组,加强路面和现场巡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迅速出动严厉打击。公共交通企业要抽调力量,协助执法人员对所属车辆实施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情况,应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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