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责分工。
1、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具体工作: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及统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出租车、公交车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市交管处负责);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处公共交通中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经营行为(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行业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出台出租车管理办法,建立日常监管、年审及经营资格、资质联动的管理和激励制约机制;评选“文明服务车”,实行挂牌运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者优惠政策;严格把好公交车排放门槛,逐步更新替换符合标准车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引进新能源公交的方案;实行公交公司市场化,适度引进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投资经营公交。
2、市物价局牵头制订运价调整方案,征求各方对方案的意见,组织进行听证,出台新运价并监督实施;查处公共交通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3、市公安局负责查处出租车、公交车行业涉恶涉黑、欺行霸市的行为和团伙;配合市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对阻挠交通执法和暴力抗法人员及时予以打击和查处。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路面交通的管理和畅通。
4、市质监局负责查处出租车非法改装计价器行为,确保计价器运行正常,计价准确。
5、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和专门频道,适时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市民开展大讨论。各相关单位要在政务网站等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效果,受理投诉举报的处理结果等信息。
6、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中央和省出租车、公交车油补地方配套资金;配合制订引进新能源公交的方案;负责本次整治行动所需必要经费。
7、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整治期间的相关信访接待工作,保持行业稳定;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矛盾排查和情报收集,做好应急预案。
8、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整治公交车尾气排放污染,做好尾气排放技术改造及达标监管工作。
9、市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快市区路网建设,形成畅通的完善的交通运行网络,并配套规划建设候车亭、上下客点,使出租车、公交车能按站点规范运行。专题论证并加快规划建设经营性的停车场,减少乱停乱放现象。将客运站、货运站一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促进完善市内外交通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