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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三)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各级政府(管委会)宣传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和各种宣传活动日,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使广大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地质灾害,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防灾责任人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测和预报水平。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一种最有效的手段,要进一步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全市重要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要以群专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的作用。

  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十有”标准即: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十有”标准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模板。揭东、普宁、揭西、惠来四县(市)已完成“十有县”建设,其它各区应创造条件,于今年全部通过“十有县”建设检查验收。

  (四)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应急能力。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根据预案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及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各个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特点制订个性化的单点应急预案。重要地灾点应组织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应急指挥和应急抢险、排险的实战能力。进一步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等系统,做到信息畅通、协调及时有效。

  (五)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1)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各级各单位要有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2)“三查”制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3)预报预警制度:各级国土资源、气象、“三防”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及时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将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4)灾情速报制度:当出现险情时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5)应急处理制度:接到灾情后,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人员要在第一地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措施,防止灾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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