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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揭阳市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揭阳市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揭府办〔2012〕77号)


市府直属各单位,中央、省驻揭有关单位:

  揭阳市第一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任期届满,为做好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行政决策”和“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市政府决定开展揭阳市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推荐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严谨的科学精神、高尚的

  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相关领域突发事件(附件1)处置具备丰富的经验,或在应急管理领域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在市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的声望。

  (三)身体健康,年龄60岁以下,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应急管理专家必须参加的相关活动。

  二、推荐及评聘程序

  (一)专家推荐以自愿为原则,各单位在自荐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条件进行初审,并于2012年6月4日前填写《揭阳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揭阳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附件3)送市政府应急办综合管理科(含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768022,传真:8768093,邮箱:jy8768022@126.com。

  (二)市政府应急办收集、汇总、审核后,报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审定。

  (三)经审定后拟聘请的专家由市政府颁发聘书,聘期3年。

  三、专家职责

  (一)积极主动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出谋献策。

  (二)参与应急管理专题调研、课题研究、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三)应邀参与协助处置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四)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处置较大突发事件。

  (五)市政府应急办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1.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2.揭阳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3.揭阳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规定,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附件2:
  揭阳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从事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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