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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的意见


  --重点用能单位完成既定节能目标。纳入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企业实现节能量20万吨标准煤,完成省下达的节能任务。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电力、石化、钢铁、纺织、造纸、陶瓷等6大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严格用能管理

  (一)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参照省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指标设定和分解落实方法,结合我市实际,确定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建立能源消费目标分解指标体系,制订科学合理的分解方案下达各地执行。通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积极引导全市各地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和循环经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立新上项目与能源消费增量和淘汰落后产能“双挂钩”机制,引导各地将能源消费增量指标主要用于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对关系国计民生而当地增量指标不足的项目,探索建立能源消费指标市场交易机制。

  (二)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经或未能通过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建立节能评估审查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共同约束机制,严控新上“两高”(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把能效指标作为衡量引进项目质量的重要标准,综合考虑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环境容量指标,提高项目准入门槛。

  (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管。扩大重点用能单位范围,将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纳入市级监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监管范围扩大到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同时制定与地方节能指标相衔接的企业“十二五”节能指标。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季报制度并逐步过渡到月报,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

  四、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一)在工业领域,重点发展资金技术密集、低能耗的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知识密度高、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鼓励提前淘汰限制类产能和设备。优化能源结构,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优化发展火电,积极开发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合理布局一批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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