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就业。
主要任务:
--贯彻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健全就业服务机构,提高对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质量。
--完善残疾人技能培训体系,扶助残疾人就业。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
政策措施:
1.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专款专用。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对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采取法律手段或限制其参加评优评先活动。
2.着手建设省级集中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培训基地,承接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3.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残疾人就业工作稳定、健康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人、弱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4.搞好各级残联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培训服务、技能鉴定、就业信息和公益性岗位。
5.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大规模组织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残疾人种养技术水平。提升残疾人就业的层次和水平。
6.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并扶持就业。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五)扶贫。
主要任务: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的扶持力度。
--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发展能力。
--有计划地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
政策措施:
1.将扶持残疾人脱贫列入政府扶贫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开展残疾人扶贫状况调查,建立动态档案,并实行电脑管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3.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和城市残疾人劳动技能。通过科技扶贫、基地扶贫、智力扶贫等方式使贫困残疾人掌握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能力。
4.开展“爱心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活动,巩固残疾人扶贫就业培训“一县一基地”建设。创新扶贫培训新模式,通过“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形式,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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