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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与人才相关的其他需要资助的项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账务管理原则

  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遵守现行财务规定,在市财政设立专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独立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年终核算。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等有关部门制订财务管理工作细则。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揭阳市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澄民副市长任组长,市纪委分管监察副书记、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一名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审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的牵头、协调、专项资金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统筹兼顾、条块结合、分工明确的原则,明确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的牵头、协调、宣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收支核算,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常年资金预算工作;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筹集有关专项资金提取工作;市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报市考评办备案,并会同市考评办对成员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运作情况的审计,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三)规划筹集资金。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建立坚持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原则。启动资金从以下渠道解决:1、市财政于2012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作为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启动资金;2、在全市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资金中提取200万元,由市科技局负责筹集并核准使用;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省厅申拨最大限度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负责核准使用;4、动员捐助,市政府牵头组织,市人社局具体负责。

  (四)完善管理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订《揭阳市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按有关规定负责资金使用的核准及资金运行的管理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把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与运行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评内容。由市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和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考核办,加强对相关部门的责任考核,对敷衍、推诿、失职的职能部门,坚决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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