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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五、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16.深入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结合我省“品牌建设年活动”,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质联〔2011〕329号),充分发挥品牌战略在提升我省产品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带动作用。在工业领域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修订完善《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名牌工作,培育一批、打造一批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业产品品牌。(省质监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省林业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17.培育一批区域品牌。结合国家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培育一批区域品牌。推进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加大培育力度,推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做好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申报工作。(省质监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旅游局、省林业局、省中小企业办负责)

  18.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制度,以及品牌价值术语、要素、评价要求、评价方法等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我省品牌价值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做好我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省质监局牵头,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贸促会参加)

  19.建设卓越绩效孵化基地。按照国家新修订的卓越绩效评价国家标准,认定一批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标杆企业,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省质监局牵头,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参加)

  六、强化质量法治建设

  20.强化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抓好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和《行政强制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37号令)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38号令)等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制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自由裁量工作指导意见。着力宣传、贯彻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强化程序建设,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加强法治质监建设。(省质监局牵头,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省法制办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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