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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以“传承弘扬会计文化推进会计事业发展”为主题的会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4.省财政厅与昆明市财政局组织一次会计文化上街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宣传会计法律法规知识。
  5.安排省属企业集团、省直主管部门系统财务人员,到云南财经大学参观“云南省少数民族财会博物馆”。
  (二)各州(市)、县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内容
  1.协助省级财政安排的会计文化征文活动及研讨会宣传安排。
  2.在全州、市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小企业会计准则》进企业宣传活动。
  3.组织一次会计法律法规知识上街宣传活动。可通过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会计咨询等活动,传播会计知识,构建和谐会计新环境。
  4.组织一次农村财会知识、扶农政策下乡活动。
  5.通过其他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会计文化宣传活动。
  (三)省直各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的活动内容
  1.组织本行业系统财务人员参观“云南少数民族财会博物馆”。具体时间安排:请各企业集团组织本系统财务人员于9月1日至10日到云南财经大学参观博物馆。 9月11日至30日,请省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财务人员参观博物馆。通过参观学习,为弘扬传统会计文化,推进会计行业文化建设与发展打下基础。
  2.省直各主管单位财务部门要结合省财政厅会计文化宣传月活动的安排,积极挖掘、整理行业会计文化特色,撰写相应稿件,参与会计文化建设有奖征文活动,为传承和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发挥会计人的职能作用。
  3.省直各主管单位财务部门要以会计宣传周为契机,通过召开座谈会、演讲比赛、行业系统书画摄影比赛、文艺晚会等形式,弘扬行业会计文化。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会计宣传周是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新准则新制度的重要平台,也是凝聚广大会计人员桥梁和纽带的重要途径,省级各主管部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州、市财政部门要高度认识开展会计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分管会计工作的领导亲自牵头组织,财会部门和广大会计人员积极参与,确保会计宣传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办出特色。各州、市和各单位要围绕本次会计宣传周活动,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创新性地开展好本部门、本地区和本单位的会计宣传周活动,要通过会计宣传周活动,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执法的良好氛围,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良好的职业环境,不断推进会计事业的发展。
  (三)狠抓落实,完成会计文化建设有奖征文工作。各州、市和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会计文化建设有奖征文工作,圆满完成财政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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