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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和中央商务区调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2012   月   日
  注:1、商贸功能区规模的划分标准:Ⅰ类:交易额在1亿元及以上、不超过10亿元;Ⅱ类:10亿元及以上、不超过50亿元;Ⅲ类:50亿元及以上、不超过100亿元;Ⅳ类:100亿元及以上。
  2、占地面积类别划分标准:A类:占地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不超过50万平方米;B类:占地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不超过100万平方米;C类:占地面积在100万平方米及以上、不超过500万平方米;D类:占地面积在500万平方米及以上。
  3、填报单位(各商贸功能区)根据自身的经营规模在相应的“经营规模类别”、“占地面积类别” 栏目内选择相应类别,“开发企业性质分类”和“是否为上市公司”栏目内打“√”,并在相应的横向栏目内填写其他相关数据;汇总单位(各省、区、市)在相应的栏目内填写本地区汇总数目。
  3、商贸功能区占地面积单位统一折算成平方米(1平方公里=100万平方米;1亩=666.67平方米)。
  4、批发企业是指在区内从事批发交易、商品展示、供应链管理等相关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不包括个体摊位);批零兼营企业是指在区内从事批零交易、商品展示、供应链管理、售后服务等相关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物流企业是指提供仓储、流通加工、运输、配送、装卸、快递等相关服务的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生产企业是指区内从事产品加工制造的经营实体;其他企业是指为区内企业提供金融、信息、办公、生活、维修、维护、环保等相关服务的经营实体。
  5、入驻企业数按2011年末的情况填报;企业经营情况按2011年的数据填报。

  附表4:
  商贸功能区情况分析表

  填报(或汇总)单位:                                                

重点商贸功能区数量

按经营规模分类

按功能分类

 

按占地规模分类

按开发管理模式分类

按归口管理部门分类

 

按批发交易产品分类

按发展阶段分类

Ⅰ

 

Ⅱ

 

Ⅲ

 

Ⅳ

 

批发主导型

零售主导型

物流主导型

A类

B类

C类

D类

企业化模式

行政化模式

商务部门

工商部门

地方政府

其他

生产资料

家具建材

日用工业品

电子产品

农产品

综合

建成

在建

待批

规划

合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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