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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优化外派劳务基地建设,提高对外劳务合作层次,打造一批发展稳定、工种层次较高的外派劳务基地县和专业基地。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法律和综合素质教育,努力扩大专业型、技术型劳务输出规模,树立外派劳务品牌。积极拓展以俄罗斯、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以色列及海湾国家等为主对外劳务合作重点市场。加快推进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对外劳务招收、监测、评估、预警及安全保护等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中介组织及企业分工明确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系,促进对外劳务合作规范发展。

第五节 积极争取对外援助项目


  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以成套项目、优惠贷款项目、培训项目为主的各类对外援助,借助援外平台树立形象、开拓市场,促进工程承包和双边经贸合作开展。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承办援外培训项目,建立与受援国、参训学员之间长期良好的沟通渠道。

第九章 加强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坚持“三向拓展、四层推进”的发展路径,全面加强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着力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合作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加强与西部省市合作


  加强与周边省市的紧密合作,巩固已有的区域合作成果,力争在基础设施网络对接、资源合作与共享、优势产业的协作与配套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建立省际开放合作协调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共筑合作发展平台,形成互动发展合力。全面深化川渝合作,推进以重庆、成都、西安为主要支点的西部战略合作,努力形成区域统一大市场。抓住国家建设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发展契机,加大与南宁-贵阳-昆明地区合作力度,共同推进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联合开发优势资源,把四川建成国家西南向开放的战略要地。

第二节 加强与国内主要经济区和台港澳合作


  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地区、欧亚大陆桥沿线、北部湾等经济区和中部省份的合作,构建优势互补、互动发展的新型合作关系。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构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重要出口基地和物流基地。完善与18个对口援建省市的长效合作机制,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合作。推动台港澳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向四川转移,充分利用CEPA机制,积极探索打造台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园区及平台。主动加强与港澳地区合作,制订深化经贸合作机制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金融资产与产业资本互动合作,全面提升与港澳地区的合作水平,加快融入国际市场的步伐。依托ECFA机制,积极促进双向贸易投资,深化对台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三节 加强与国际区域之间经贸合作


  突出南向,加强东向,畅通西向,拓展对外开放大通道,改善开放合作的区位条件,全面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加强自贸区战略研究,抓住我国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的良好机遇,利用自贸区便利化措施拓展企业参与贸易投资合作的深度。主动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商品贸易关税优惠政策,引导鼓励企业抢占市场先机,提升国际竞争力。积极发展多双边经贸关系,促进泛亚地区经贸合作,巩固欧美和东北亚的传统市场,加强与南亚、中亚、俄罗斯和非洲、拉美等地区的经贸与投资合作。

第十章 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已经成为商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万亿元,商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8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占当年进出口总额的10%以上;网络零售额突破15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超过10%,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和竞争力在中西部地区领先,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第一节 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


  建立与内陆开放高地和西部商贸物流金融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互动发展、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共同发展、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连接贯通,基本形成万商云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的电子商务市场格局。
  实施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建设工程。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市场体系框架,大力发展B2B市场,积极发展B2C市场,稳步推进C2C市场,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丰富多样的电子商务市场形态不断涌现。以中药材交易、建材交易、纺织服装交易、酒类产品交易、农产品交易等为重点,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专业电子商务市场群体。优化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具有市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指数。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完善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体系和交易处理机制。

第二节 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大力发展和培育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依托重点行业、重点商贸企业、重点产业园区,培育和壮大一批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电子商务综合平台、行业平台、农村平台、大宗商品平台,打造全国领先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应用成熟、可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发展特色,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

第三节 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应用电子商务促进商品流通和扩大消费,鼓励商贸集聚区、大型商场、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专业市场开展网上交易,鼓励发展特定商品门类或特定消费人群的网络零售平台。发挥电子商务优势推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的稳步发展,加快建成全省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融为一体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网上招商招展,实现服务贸易洽谈与合作的一站式电子商务功能。利用电子商务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支持鼓励企业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电子商务应用。
  实施电子商务“三进”(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工程。推动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实现主要运营环节上应用自动化和智能化。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建设面向行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平台尽快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网络体系。积极建设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市(州)城市全覆盖并逐步向县(市、区)一级延伸。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整合现有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相关资源,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示范平台。

第四节 推进电子商务集聚发展


  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省级示范工程,到“十二五”末,培育10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0个电子商务示范园区、2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推进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发挥其在整合商务资源、降低商务成本、开拓内外市场、引导消费、招商引资、服务“三农”、健全产业链、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引领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集聚、协同发展,增强区域引导、行业辐射和产业带动能力。以“七大体系”建设为重点,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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