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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八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八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川商贸〔2012〕41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企业:
  由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第八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将于2012年9月6日-11日在吉林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搞好本届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组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八届东北亚博览会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展馆设国际标准展位2600个,展位实行100%特装。
  一、展馆设置
  1、东北亚旅游馆
  重点展示东北亚区域、中国东北地区和吉林省的旅游资源、产业和项目。
  2、文化产业馆
  主要展示国际、国内和吉林省最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合作项目、文化技术、优秀产品及衍生品。
  3、台湾商品馆
  主要展示台湾地区的高科技商品及食品、电子、轻工、工艺等名优新特商品。
  4、香港商品馆
  主要展示香港的食品、家具用品、时尚配饰、钟表、礼品、化妆品及高档服饰等特色商品。
  5、投资合作馆
  主要展示吉林省各市(州)国际级、省级开发区及特色产业园区的投资环境、政策、重点项目。
  6、食品医药馆
  主要展示东北亚国家、东南亚国家、欧美国家及国内相关省(区、市)和吉林省的食品、医药等商品
  7、科技电子馆
  主要展示东北亚国家、欧美国家及国内相关省(区、市)和吉林省的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智能家居等科技电子商品以及最新的高科技商品。
  另设置7000平方米室外中小企业展区。主要展示国内中小企业的专利创新产品和特色商品。
  二、主要活动
  东北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世界产业领袖大会、国内500强企业发布会、东北亚商务日、欧盟----中国(吉林2012)投资贸易洽谈会、重点产业对接会等
  三、展位费用
  室内展位全部要求特装,室内净地54平方米起租,净地收取标准为人民币800元/㎡。室外展区设置国际标准展位:双开口展位,收取标准为人民币6000元/个,单开口展位,收取标准为人民币4500元/个。
  四、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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