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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0一二年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0一二年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人社〔2012〕130号)


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二年二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双过半。

二О一二年四月五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二年二季度工作要点

  一、就业创业工作

  (一)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组织区县开展“创业活力区县”创建活动。创新探索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研究增设经办机构、引入担保机构等运作模式。落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开展“就业指导校园行”及“创业导师进校园”活动,组织春季毕业生就业市场招聘。加大大学生在宁自主创业工作扶持力度,拟定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扶持政策文件。加快推进南京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等创业平台建设。

  (三)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对2012年1月1日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落实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政策。指导区县培育家庭服务业品牌,鼓励家庭服务业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做好劳务品牌创塑及新南京人服务中心建设。

  (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管理服务,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年检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完善“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的基层服务网点分布、联系方式、服务项目等信息,畅通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绿色通道”。组织参加省厅举办的“基层协理员风采展示活动”。

  二、社会保障工作

  (五)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做好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工作,确保缴费基数同比增长10%。组织开展新成立单位和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参保扩面,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在宁就业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6月底前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部署推进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及续保工作。继续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南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及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做好政策培训和参保组织工作。贯彻《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继续推进被征地人员参保,确保新增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参保率达100%。贯彻落实《南京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政策培训、缴费申报及参保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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