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南京市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2]15号)统一布署,现将我市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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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电算化
(或者珠算五级)
| 9月份
| 每场考试两小时,具体见准考证
| 机考
(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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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9-11月份
| 每场考试一个半小时,具体见准考证
| 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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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
| 9-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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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无刑事处分和往年代考、作弊等经历。
三、部分科目免考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两门考试科目。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