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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材料打印格式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及《业务考绩档案表》须按照统一要求用16K纸张打印,其它材料均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本通知所有表格均可下载使用,请严格按照表格设定的字体与样式填写,不得擅自修改,若有随意删减、调整表格内容及样式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3、户籍证明材料。上海户籍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取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申报对象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即返还)

  4、申报人签署承诺书。申报人在申报同时应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本年度只申报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会的一个专业,申报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对于没有签署承诺书的材料,将不予受理;对于失实、虚假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见附件四)

  (三)材料审核和受理

  申报人所提供的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或有关认证机构认证;申报材料须经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审核,并由单位法人代表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法人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送审。如个人自行送审,申报材料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密封。

  (四)评审形式

  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将依据申报材料的受理情况,分别组织召开专业学科答辩评审会和高评委评审会。评审结果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府门户网公示20天后下发任职资格通知书。评审未通过人员,申报表与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五、评审费用

  评审费每人80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交付。

  六、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 2012年9月18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江苏路389号906室

  联系人:沈英 、赵秀

  联系电话:52397000*6931 、6963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职称专栏和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府网(www.shanghaiwater.gov.cn)公告栏下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表》等表格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218.242.131.184/renshi/zc/download.jsp或 http://www.spta.gov.cn/detail_down.jsp?lmCode=A0501&viewID=3268)。

  附件:1、关于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暂行办法(略)

  2、申报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情况表

  3、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4、承诺书

  5、同意推荐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报告(事业单位申报对象)

  6、申报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略)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关于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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