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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本次竞赛由市水务局主办,上海市水文总站具体承办,扬州大学协办。在市水务局2012年度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上海市水文总站成立2012年度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文勘测工技能竞赛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上海市水文总站主任、党委书记   凌宝忠
  副组长:上海市水文总站副主任       陶卫国
  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周济人
  成 员:上海市水文总站副总工程师     宋政峰
  上海市水文总站办公室主任     陆建忠
  上海市水文总站水文监测科科长   邓琛凌
  上海市水文总站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曹淑各
  四、竞赛评分办法
  竞赛分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内业、外业)两部分。理论考试、内业操作、外业操作分别以百分制评分,三项均合格者,按理论30%、操作70%(内业20%、外业50%)加权计算总成绩,按各单位参赛选手平均成绩排定团体名次。
  五、参赛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竞赛:
  1、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以四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
  3、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5、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
  六、竞赛安排
  1、组织实施申报:6月6日前将竞赛方案通知到有关参赛单位,各单位完成组织报名工作。
  2、赛前培训:初步定于6月12至6月25日,组织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等培训,并进行赛前答疑,为期14天。
  3、技能竞赛:初步定于6月26日至29日进行竞赛。
  4、公布成绩:29日由市水务局公布竞赛成绩。
  七、竞赛奖励
  (一)竞赛评定成绩合格者,在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的同时,可直接申报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
  (二)竞赛成绩合格且名列前5%的选手,符合以下要求,可晋升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2、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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