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成立上海市水务工程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沪水务〔2012〕555号)
各区(县)水务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水利部第11号令)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水务工程建设行为,加强本市水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水务工程稽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设立水务工程建设稽查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水务工程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张嘉毅 市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
陈伯深 市水务局巡视员
朱铁民 市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
王华杰 计划财务处处长
刘松平 建设管理处处长
周建国 综合规划处处长
胡 欣 防汛和安全监督处处长
陶建华 监察室副主任
兰士刚 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站长
二、上海市水务工程建设稽查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上海市水务工程建设稽查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审计室),日常工作由局监察室会建管处负责。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陶建华 监察室副主任
副主任
刘松平 建设管理处处长
王华杰 计划财务处处长
陈月明 审计室主任
稽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开展本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与设计工作、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计划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程验收等内容;
2、对水务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
3、负责稽查专家的日常管理;
4、配合上级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5、承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稽查专家由局监察室、建管处、计财处、规划处、防安处、质监站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