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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晋国土资发【2012】63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议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并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加大监管和调控力度,巩固已有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供地计划特别是住房供地计划的编制进度。各要根据往年供地情况及2012年保障房分配指标合理编制住房供地年度计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年度计划,供地计划于3月15日前以市为单位汇总上报,经省厅综合平衡,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土地市场网上报国土资源部。要切实将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审核备案后的供地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二、加快土地供应速度,促进批而未用及闲置地的利用。按照省厅要求,今年的批准用地的供地率要达到25%以上,2011年-2007年的平均供地率要达到85%以上,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快土地供应速度,努力提高供地率。各地要继续加强2007年以来批而未用及闲置地的处置工作,要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采取收回、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及条件等办法,加大批而未用及闲置地的处置力度。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及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要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用地,全面完成我省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的任务。

  三、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用地出让审核制度。省厅将进一步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违反单宗出让面积规定、捆绑出让、“毛地”出让和容积率低于1等违规出让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一年内连续出现两次及以上违规出让的市县,将在全省公开通报。对违法出让土地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地要严格执行房地产用地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严禁瞒报,杜绝漏报、错报。加强土地出让价格评估管理,完善决策程序,合理确定招拍挂起始价、底价,不得为规避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而随意提高起始价、底价。自今年起,除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外,流标、流拍的也要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在线上报。同时,各地要积极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等有效的公开出让方式,巩固已有的调控成果,严防住房用地价格非理性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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