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沪内审协[2012]5号)


各会员单位,各区、县审计局(内部审计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规范要求,以及我市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我协会近几年积极推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及评估工作的开展,经过组织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与评估的理论研究、交流,以及上汽集团、浦发银行、锦江集团等单位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实务探索、经验积累,我市已具备推行“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估”工作的条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日前己颁发《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和《中国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册(试行)》,这为我市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提供了规范性标准,协会将2012年作为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实质性启动年,通过在一部分单位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估试点,总结经验,为我市全面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估工作并逐步推行“内部审计质量外部评估”创造条件,从而促进提高内部审计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自觉性,促进提高内部审计整体质量,促进提高内部审计服务于组织目标实现的能力。同时也为我市以后开展“双先”评比积累经验,提供量化标准。
  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协会秘书处已会同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处开展了相关调研,为我市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做了基础性准备,现把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范围及申报要求
  1.获得本市2008-2010年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的单位原则上都应申报此项试点工作。
  2.鼓励我会的会员单位申报。
  3.欢迎内部审计工作比较好的非我会员单位申报。
  4.申报单位请在6月30日以前向我会秘书处申报(申报表见附件)。
  二、评估形式及评估主体
  此次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以自我评估为主,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外部评估。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估工作的评估主体以本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为主,鼓励邀请本单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评估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开展内部审计质量外部评估工作由协会秘书处、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处有关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试点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实施。
  三、评估对象、内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