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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注册2012年江苏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注册2012年江苏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的通知
(苏农机行〔2012〕5号)


各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
  为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维护购机者、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市场经营秩序,方便农民购买补贴产品,保证供货及时、服务到位,现就注册补贴产品经销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销商资格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营销范围包括农业机械产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有必要的零配件库和相应的仓库面积;
  (三)具备《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能力。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四)财务制度、销售台账健全,管理规范,能依法开具税务通用机打发票;
  (五)有熟悉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并报送信息的人员及具备必要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和网络等);
  (六)能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年内无有效群体性投诉。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须提交材料
  (一)经销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二)经销商统计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三)经销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经销商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与资格确认
  (一)报送材料。农机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确定其销售区域(原则上应具体到县域范围,鼓励选择在县域内有经销点的经销商),提交书面材料,报省农机局审核。
  生产企业直销时,必须将直销点的设立情况报省农机局。要保证配件供应和三包服务要求。
  (二)资格审核。省农机局对生产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后,在江苏省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征求经销商经营地点所在县的县级农机部门意见。若县级农机部门对照经销商资格条件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应提出书面正式意见。
  (三)公布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省农机局在江苏省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布全省经销商名单。县级农机部门将经营范围覆盖本县的经销商名单在乡镇张贴上墙,供农民自主选择。不在公布名单中的经销商不得进行补贴机具销售。
  四、经销商在信息系统中注册
  经公布的经销商在江苏省2012年农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jsnj.gov.cn)中注册,详细填写有关注册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进行产品直销的生产企业,须以经销商的身份(企业名称后加“经销商”字样)进行注册,并填写生产企业有关信息。为防止经销商重复注册,信息管理系统已将经销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号作为唯一识别标志,其他企业请勿代理注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请勿注册。
  五、生产企业在信息系统中确认经销商
  生产企业取得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另行注册,各企业届时可以直接在电子信箱jsnjqyjxs@sina.com中查看(密码jsnjqyjxs),各企业初始密码与登录名相同],登录系统后,应立即在系统管理中修改登录密码,完善企业信息。并根据省农机局公布的经销商名单,在信息系统中选择经销商并为其分配销售区域和销售机具,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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