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有关奖项评选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有关奖项评选办法的通知
(苏体群[2012]16号)


各市体育局,第六届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各赛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最佳(优秀)赛区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激励和表彰各代表团、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在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上恪守体育道德,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体育强省健设服务,现制定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各参赛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以及非奥竞技类项目参赛代表团。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遵守和执行《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则以及有关规定。
  (二)代表团能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自觉维护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运动队的教育和管理,赛风赛纪良好。
  (三)运动队能够树立良好的赛风,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目竞赛有关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和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赛风赛纪情况良好。
  (四)运动员能够认真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在比赛中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胜不娇,败不馁,体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五)裁判员能够认真遵守《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裁判员赛区工作行为规范》和其他各项规定,执行裁判工作时模范地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比赛声誉。
  (六)比赛期间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运动员兴奋剂检查结果呈阳性和有作弊行为的;
  2、向裁判员、组委会工作人员送钱、物及收送比赛对手钱、物等;
  3、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
  4、违背体育道德进行虚假比赛;
  5、无故弃权、罢赛、拒绝领奖;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