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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纪委驻省新闻出版局纪检组关于组织实施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纪委驻省新闻出版局纪检组关于组织实施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新出联〔2012〕5号 )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委(纪检组),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省属报刊主管、主办、出版单位: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的专项行动。根据《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和《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省新闻出版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驻局纪检组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12年5月15日至8月15日。
  二、专项行动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打击和治理的重点是:社会机构或人员假冒新闻单位或新闻记者搞所谓的新闻采访活动及利用“采访”活动敲诈勒索;新闻记者利用采访活动牟取利益,接受企业和公关公司“红包”;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等。
  三、工作机构
  成立省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徐毅英任组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傅杰三、省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陆湘琳任副组长,成员为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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