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禁毒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上海市禁毒工作示范社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沪公局发〔2012〕11号)
各区(县)禁毒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本市各级禁毒部门和广大禁毒干部群众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
戒毒条例》为契机,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禁种、禁制、禁贩、禁吸”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禁毒工作,禁毒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大幅提高,禁毒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禁吸戒毒成效稳步提升,实现了禁毒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为上海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禁毒工作的示范社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上海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各区(县)禁毒委、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评选推荐、市禁毒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审核,市禁毒委员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授予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等20个街、镇为“禁毒工作示范社区”;授予陆家嘴街道禁毒办等96家单位为“禁毒工作先进集体”;授予费晨君等146名同志为“禁毒工作先进工作者”。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立足本职,勇于进取,积极投身禁毒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区、各级禁毒部门,以及广大禁毒干部群众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
戒毒条例》,不断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落实禁毒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为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0-2011年度上海市禁毒工作示范社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
上海市禁毒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