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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⑶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用心温馨优质服务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乡镇卫生院要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改善窗口服务,努力做到服务态度良好,积极倡导服务文明用语,坚决杜绝服务禁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大力倡导人性化服务,处处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提供温情的服务,提高服务技巧和效用。
  2、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改进医疗质量,做到“质量好”。
  ⑷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质量监管。要从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一体化管理。通过乡镇卫生院创办、领办村卫生室等多种形式,促进乡镇卫生院资源向村卫生室延伸。要结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积极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制试点,由实施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首诊服务,逐步形成“首诊在基层、按需进医院、全专结合、双向转诊”的就医新格局。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村卫生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加强服务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做到服务规范、记录完整、医疗安全。要依托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平台,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乡镇卫生院要免费为村卫生室配送基本药物并指导村卫生室合理用药、规范用药。
  ⑸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不断规范诊疗行为。建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和诊疗技术规范,规范病历书写,狠抓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业范围,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禁止超范围违规开展诊疗项目,确保医疗安全。按照卫生部要求,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就医环境,规范执业行为。实行村卫生室量化分级管理,以机构设置、规划布局、人员配备、房屋设备、服务数量、信息化水平等为主要内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针对不同等级的村卫生室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
  ⑹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不断改进医疗质量。巩固乡镇卫生院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完善投入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逐步建立激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提供适宜服务的有效机制,探索实行差异化补偿方式,调动乡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大力开展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推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改善服务质量。
  ⑺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改善医疗卫生单位环境卫生状况。乡镇卫生院要积极改厕,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实行卫生保洁责任制,定人定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医疗垃圾处置规范,食堂卫生饮用水安全,坚持经常性开展灭鼠、蚊、蝇、蟑螂活动,“四害”密度达标,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考核监督长效机制,积极争创卫生先进单位,并巩固保持,扭转“卫生单位不卫生”的局面。
  3、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做到“医德好”。
  ⑻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农村卫生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推动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⑼贯彻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将医德医风考评作为乡镇卫生院医生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加强考核,建立健全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⑽坚决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净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4、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1)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12)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积极开展院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向社会、服务对象、内部职工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13)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完善新农合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和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的服务行为。对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省政府235号令,进行严厉查处。
  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⑴积极开展特殊疾病患者便民服务。认真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与治疗服务,通过有效的沟通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和配合,保护患者及其家庭的隐私权。改善基层结防医生、督导员与肺结核病人的沟通技巧,落实免费服药政策,切实做好基础DOTS质量。探索耐多药患者治疗管理的多方筹资模式,确保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有效治疗。落实“四免一关怀”措施,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免费咨询、检测和抗病毒治疗,定期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随访、体检,制定个体化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方案。为新发麻风病人提供贴心服务,建立专家随访制度,提供标准化规范治疗。免费为畸残麻风病人实施畸残矫治手术,帮助协调提供轮椅和假肢,开展麻风病康复者心理治疗,改善麻风院村病人的生活和居住条件。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措施,对“关锁”精神病人实行解锁救治,落实贫困精神病人的救助措施。
  ⑵切实改善预防接种服务。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年活动,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合理增设预防接种门诊,缩小服务半径,延长服务时间,实行预防接种门诊周六、周日轮替开诊制度和服务预约制度。加强免疫预防信息化建设,实行全市儿童预防接种联网,方便儿童异地接种。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硬件建设,扩大接种门诊留观区面积,安排专人导诊。简化接种流程,方便群众接种。实行疫苗种类和收费价格公示制度,接种国家免疫规划内的一类疫苗,严禁收取任何费用。接种二类疫苗要做到知情、自愿。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范接种服务。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和处理工作,提高报告及时率和处置的规范性,加快出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儿童的关爱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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