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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⑹不断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全面深化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加强护理内涵建设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全市所有三级医院80%的病房和所有二级医院60%以上病房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卫生部规定的优质护理服务标准。优质护理服务结合科室实际,充分体现专科特色,并探索在门诊、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对患者进行回访并提供延续护理服务。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完善并落实临床护理专业人员配备、岗位管理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推动护士同工同酬,年内创建35个护理服务示范病房。
  ⑺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医学检验结果“一单通”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一片通”,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⑻深入开展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淄博市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成立医院志愿者服务组织,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以志愿者服务为主体的门急诊服务体系,完善“医务人员走出去,社会人员走进来”双向服务机制,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三级综合医院组织志愿者服务应达到2000人次·小时/年。
  ⑼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每所城市三级医院与3所左右区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三级医院可采取合作、托管、选派院长、团队支援、接收进修等方式,重点帮助区县级医院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区县级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落实向区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生制度,向每个受援县级医院派驻医务人员不少于5名,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可半年轮换一次)。落实城市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以上的政策。鼓励、支持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⑽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实施意见》(淄卫字[2012]86号)要求,认真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着力解决医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人防、技防措施,建立健全医警快速对接机制,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权利。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规范投诉管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成立淄博市医患维权协会和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实现调解工作信息化。
  (11)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建立由机构领导、价格管理部门和有关药物采供部门组成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及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
  (12)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各级中医医院按照《山东省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基本规范》,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中医药传统诊疗方法,加强服务技术方法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形成服务项目,建立服务规范,提供高水平、规范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2、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3)开展医院评审和优质医院创建活动。按照《山东省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山东省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医院评审相关文件,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绩效等关键环节,开展医院评审和优质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公立医院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医院运行效率;各级中医医院要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核心,在总结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着力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与安全。
  (14)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认真落实《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山东省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2010年修订版)》、《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手术安全核对和分级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15)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推进全市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疗质量控制评价工作,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16)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规章规范,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中药药事管理,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规定,加强以介入诊疗、人工关节植入等高值耗材规范化使用管理,在高值耗材的采购、登记、保管、发放、使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购入渠道和临床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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