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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四、强化重症患儿救治,提高抢救成功率。对于重症患儿的医疗救治,要认真落实“四集中”(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救治)原则,将重症患儿集中到辖区内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救治。要切实抓好定点医院ICU的建设与管理,调集院内业务水平最高的儿科、ICU等专业的专家组建医疗救治梯队,配置数量充足、方便可用的儿童专用呼吸机等抢救设备,承担重症患儿的抢救任务。院内会诊解决不了问题的,要及时外请专家会诊。要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有关要求,密切观察重症患儿的病情变化,科学把握上机指征和上机时机,采取综合治疗措施,切实提高抢救成功率。

  五、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和院感控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置足够的预检分诊处,建立手足口病专门诊室,认真做好有手足口病症状患儿的登记、筛查和报告工作。预检分诊处要做到标示明显,人员充足且培训到位,登记清楚、有效,确保预检分诊及时、到位。要按有关要求,规范患儿隔离和重点部位消毒,有效预防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手足口病患儿,要立即做好隔离治疗。要设置手足口病患儿留观室,可疑重症患儿单间隔离,确诊患儿可住同一病房进行救治。要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专门诊室、急诊、门诊、儿科、产科、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科室的消毒,防止发生院内感染。要加强出院患儿及其家属的院内和出院后管理,出院前要做好消毒和健康教育工作,避免其成为新传染源,造成疫情扩散传播。

  六、做好重症和死亡病例信息上报工作。各区县、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症病例会诊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重症病例转至定点医院后,要组织专家组会诊,明确诊断,制定诊疗方案。需邀请市级专家会诊的,可按照前期建立的对口支援关系及时邀请市级专家会诊。一旦出现死亡病例,要经市级专家组讨论确定死亡原因。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整理重症病例的专家会诊意见和死亡病例的专家讨论意见,并于讨论结束10小时内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淄博市手足口病救治定点医院、手足口病重症患儿定点抢救医院及分片指导区县医疗救治工作仍按市卫生局淄卫字[2009]62号和淄卫字[2009]163号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2774888,电子邮箱:zbyzxx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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