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企业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对于巩固和发展“十二五”期间开局良好势头,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济办发电〔2011〕40号)要求,现就做好市国资委系统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企业要以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了解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细致的办好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好事。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企业困难职工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建筑企业要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企业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千方百计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二、切实组织好节日期间的生产。各企业要认真贯彻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总结今年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明年的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明年1月份正逢元旦、春节两个假期,法定工作日只有十几天。生产正常的企业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确保一季度有个良好开局,为全年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对坚持节日生产的企业和职工,企业领导干部要深入车间班组看望慰问,切实安排好职工生活。

  三、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全力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各企业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