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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12、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确保各项责任目标全面完成。

  五、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13、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强化权利告知、加大对受理的监督等,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4、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案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

  六、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15、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2012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围绕监管职能,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意识,提高公众科学安全饮食用药和打假治劣维权水平,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认同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16、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2012年度学习培训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七、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措施

  17、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首长要统一领导、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带头依法行政,督促和支持下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切实承担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18、加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依法行政经费列入专门预算,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确保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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