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表
序号
| 具体标准
| 评分细则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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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监管体系健全,工作基础扎实。(25分)
| 查阅地方政府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和工作机构组建文件等(7分)
| 政府从未有专题研究和部署,扣3分;未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扣2分;未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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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经费投入保障相关材料(5分)
| 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扣5分;有经费,但未列入财政预算的,扣2分;有经费且列入财政预算,但费用太少,明显与本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匹配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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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督执法队伍和装备(8分)
| 辖区内未设立餐饮监督或稽查执法队伍的,扣5分;未配备专用执法车辆的,扣2分;未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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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了解日常监管、量化分级、专项整治、检验检测等工作开展情况(5分)
| 监管工作无总体工作计划,扣2分;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项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发现缺一项扣0.5分,3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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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单位达到80%。(20分)
| 查阅基础档案,了解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及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情况。
| 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情况掌握不全面的,扣5分;分级管理率及B级单位不达标的,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5分扣完为止;随机抽查5家餐饮服务单位,了解量化分级及现场管理情况。现场每发现一家不符合量化分级管理要求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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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15分)
| 查阅辖区年度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餐具抽检数据(5分)
| 检验合格率每低于标准一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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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实施抽检(10分)
| 检验合格率每低于标准一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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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群众监督队伍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网络覆盖面达100%。(15分)
| 查阅资料,了解基层群众监督队伍建设情况。(3.5分)
| 未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的,扣2分;电话暗访基层群众监管人员3名,实际情况和资料情况不符合的,发现一例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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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辖区应急处置网络(3分)
| 覆盖面未达100%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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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案卷,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及处置情况(5分)
| 辖区内三年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一票否决;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件的,扣5分;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未按规定及时报告,1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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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投诉举报网络(3.5分)
| 投诉举报工作制度、记录台帐,网络不健全扣2分;根据记录情况实施3次回访或暗访,每发现一处不实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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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健全,备案率达到90%以上。(10分)
| 查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3分)
| 未制定相关制度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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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集体聚餐登记备案记录(2分)
| 记录不全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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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培训工作(2分)
| 未对农村厨师开展培训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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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记录,暗访了解集体聚餐情况(3分)
| 电话回访3家登记户主,每发现一户与登记备案内容不符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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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15分)
| 开展相关宣传活动(5分)
| 无宣传画、册、品等,扣1分;宣传途径为3种以上(包括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少一种扣1分;未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日或月)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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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餐饮安全满意率(10分)
|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每低于标准一个百分点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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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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