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第二批“百个先进堡垒党支部”、“百名先锋模范党员”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各基层党组织民主讨论推荐后逐级上报。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党委(党组)及厅直属机关党委是推荐表彰工作的归口单位。厅直属机关党委同时具体承办全行业推荐表彰的组织工作。

  (二)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分类定级中没有获“好”等级的,不能作为“先进堡垒党支部”推荐对象;没有获“较好”以上等级的党支部,不能推荐“先锋模范党员”。各归口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推荐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推荐党支部和党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

  (三)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百个先进堡垒党支部”登记表》、《“百名先锋模范党员”登记表》并提供所推荐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的先进事迹材料。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两份(表格可在省厅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特色鲜明,字数在2000字左右,正文字体为仿宋,字号为3号。登记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在400字左右,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4号。登记表中的支部名称、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4号仿宋字,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相关材料经审核盖章后,由归口单位集中汇总申报。上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正反页打印,于2012年6月18日前报省厅直属机关党委(创建办);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jtcxzy@126.com。

  联 系 人:伍开昌、胡宗俊

  联系电话:025-52853505、52853116,传真:52853125

  特此通知。

  附件1、《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第二批“双百双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申报单位

推荐名额

百个先进堡垒党支部

百名先锋模范党员

1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10

10

2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5

5

3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7

8

4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5

6

5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10

8

6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9

7

7

南通市港务管理局

1

0

8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5

5

9

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

0

1

10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7

7

11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9

8

12

盐城市港口管理局

0

1

13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5

6

14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5

6

15

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

0

1

16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7

6

17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5

5

18

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

10

10

合计

100

100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