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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第二批“百个先进堡垒党支部”、“百名先锋模范党员”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第二批“百个先进堡垒党支部”、“百名先锋模范党员”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党委(党组),厅各处室(部门)及厅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自2010年4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精神和厅党组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争创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堡垒党支部和先锋模范党员,有力推动了全省交通运输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为总结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先进形象,进一步激发全省交通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经研究,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决定于“七一”前后专项表彰第二批“百个先进堡垒党支部”、“百名先锋模范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推荐范围为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党委(党组)所属的党组织和党员(含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党组所属的党组织和党员);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及厅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

  此次共评选100个先进堡垒党支部、100名先锋模范党员(名额按照各归口单位党支部及党员数量的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对象条件

  “百个先进堡垒党支部”推荐条件: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开展“让出行满意,为党旗增辉”主题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正常化;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工作学习都能走在前头;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真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群众认可。

  “百名先锋模范党员”推荐条件: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积极参与“让出行满意,为党旗增辉”主题实践活动,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急难险重任务冲锋在前,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公道正派,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群众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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