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创先争优,进一步促进交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第2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推荐参加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从事教学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或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扎实的业务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优秀教师的具体评选条件是:

  1、积极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创新德育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关心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和班级管理成绩突出;

  3、2010、2011年度至少一次考核优秀。

  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教育培训新途径新方法,在学校建设、行政管理、学生工作、后勤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成绩显著;

  2、高度重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工作,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及省厅交付的各项教育培训任务。

  二、推荐名额和表彰奖励

  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对于考核、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厅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推荐办法和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民主评选、公正推荐。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前,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2、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统筹考虑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从事德育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在推荐人选中的比例。

  3、请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寄送至厅政治处,同时将填好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sw@jscd.gov.cn。相关附件在厅门户网站www.jscd.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