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调研活动的通知
(淄司〔2012〕19号)
各区县司法局,高新区地事局民政司法办公室,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监察局,局机关各科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市局党委决定,从现在开始至6月底,全系统就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行全面、深入调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的总体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立足于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职能,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特别是结合年初确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淄博”建设、律师党建、人民调解、强化基层基础、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摸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研究提出推进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参加人员和时间安排
系统内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区县司法局、市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
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3-4月份集中调研,5-6月份完成调研报告。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调研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倡导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举措。全系统领导干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既要当好组织者,更要当好先行者,带头学习调研,带头深入基层,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改进工作,切实拿出一批有思想、有思路、有措施、操作性强的调研成果。
2、加强组织协调。要将调研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形式灵活,不走过场,确保调研活动人员、时间、课题、内容、责任落实。市局的调研活动由办公室和政策研究室牵头协调调度,各相关科室配合分管领导搞好调研。
3、报送要求。市局及直属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都要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各区县司法局上报1-2篇调研报告,其中区县局主要负责同志至少上报一篇。市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至少各报送一篇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可参照“调研参考题目”,自定课题内容,篇幅不限。请于2012年6月22日前将调研文章送市局政策研究室(附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