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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上海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高等教育质量和内涵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更加优化,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高,为推动以培养模式改革、管理方式改革、协同创新改革、办学体制改革为主的高等教育发展方式转变奠定基础。

  2.具体目标

  ——初步形成功能明晰、特色鲜明、多样开放的院校分类发展体系。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若干个特色学科专业率先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特色院校,建设一批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和若干所示范性民办高校。

  ——逐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符合人的终身发展需求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以培养学生具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培养造就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人才培养层次、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更趋合理,形成各类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与氛围,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适应人的个性和全面发展需求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构建形成集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为一体的协同创新体系。建立“开放、集聚、适变、持续”的协同创新机制,形成产学研融合发展的模式;通过平台建设,集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知识服务领军人才和团队,建立和完善促进知识服务能力提升的相关政策和环境,成为支撑国家战略和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技术创新源”和“产业孵化器”,成为区域文化建设、文化创新的策源地;建设若干国家协同创新中心。

  ——加快建设师德高尚、能力卓越、富有活力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坚持教师专业发展为本、教师师德建设为先、制度改革创新为重、优化队伍结构为主、参与国际竞争为要,使上海高校教师队伍成为上海教育人才和各类人才中的主力队伍、国家发展可信赖和依托的战略资源、国际人才高地的生力军和主要依托力量。

  ——加速推进符合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求、符合国际化人才培养要求的国际教育交流体系。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上海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提升上海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建设成为外国学生留学目的地城市。

  ——探索形成管、办、评相分离的高等教育公共治理体系。加强分类指导与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模式,发挥社会及中介组织的评估作用。以抓规划、抓统筹、抓评估为重点,增强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校校有支持、校校有发展、校校有特色的发展格局,使每一所高校都充满改革的动力、发展的活力和创新的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布局
  1.促进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发展

  以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085工程”)为基础,根据“不同的学校,不同的目标,不同的支持”的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原则,促进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创新部市共建、地方统筹的体制和机制,促进部属高校在服务国家和上海战略中,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和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步伐,使若干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根据“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引导地方本科院校结合社会需求,在特色学科专业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注重品质提升,形成若干国内领先、国际有影响的学科集群;开展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通过“后示范”、“国家骨干”、“上海特色”三个层面的建设项目,整体提升上海高职高专院校的发展水平;按“分类扶持、提升质量、多元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推进“高水平、有特色”民办高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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