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天津市审计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精神学习宣讲活动的通知

中共天津市审计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精神学习宣讲活动的通知
(津审党委[2012]8号)


各总支、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文明委、市级机关工委有关在全市开展天津精神学习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天津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天津精神学习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握总体要求和宣讲重点,增强学习宣讲的自觉性。通过宣讲活动,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情市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改革开放教育,用天津城市发展的显著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美好前景,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天津精神,自觉弘扬践行天津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宣讲重点

  一是大力宣讲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干事创业、奋力拼搏,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辉煌业绩;二是大力宣讲“爱国诚信、务实创新、开放包容”的天津精神是天津人民精神风貌和优秀品质的高度概括,是共有的宝贵精神财富;三是大力宣传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和重要任务,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建设天津发展天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天津发展的新局面。

  三、具体措施

  在开展宣讲活动中,注意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评先表彰”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多联系切身感受,多运用身边事例,使宣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

  一是采取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利用局域网、读书、演讲、讲座、宣传栏、参观学习等形式,使天津精神深入人心。

  二是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宣讲活动。以最近党办发放的《天津精神市民读本》为基本教材。支部书记为第一宣讲人。

  三是配合宣讲活动,机关党委于近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刚刚落成开放的天津文化中心。

  四是各支部及时报送在宣讲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典型事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