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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专栏1“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略)

  三、转变发展方式,减轻环境压力
  (一)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不同功能区按照各自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探索各具特色的环境保护之路,以最小的环境代价支撑全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引导经济、人口向资源环境承载力大、适宜开发的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皖北城镇群等区域集聚,加快推进重点开发区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在皖北地区和江淮丘陵等农产品主产区,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和技术,适当发展农产品加工等与农业密切相关的工业。在皖北及江淮分水岭等缺水地区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皖南和皖西山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点状开发、面上保护,因地制宜地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
  (二)促进产业优化发展。
  进一步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从源头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关停计划,依法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低劣、不具备清洁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快淘汰造纸、纺织印染、酿造、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落后生产能力。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电力、钢铁、石化、水泥、有色等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培育壮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依托基础较好的合肥、蚌埠、芜湖和铜陵市,大力培育环保产业集群。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加快传统服务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金融、旅游、会展、商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商贸综合体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调整旅游消费模式,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三)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用地节地责任考核,积极开展国家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试点省建设。大力推进淮北、宿州、亳州、阜阳等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至2015年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5%。通过资源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物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推进农业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副产品、林木“三剩物”、次小薪材等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力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推广节约、绿色、文明的消费理念,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达到30%以上;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引导现有园区进行产业升级,引进关联企业,构建完整产业链,促进企业间物料和能量循环。在企业内部,开展物流、能流的梯次利用,开发利用废弃资源,形成废弃物和副产品的循环利用链。推进铜陵有色、淮南矿业、马钢等重点行业企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废旧家电、废杂金属及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的规模化回收利用,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打造铜陵矿山、滁州报废汽车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形成种植、养殖、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一体化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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