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
以建设创新型安徽为目标,把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建设机制,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科技创新型园区规划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完善自主创新政策激励机制,支持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发展。创新科技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和完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激励政策。完善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制度,认真开展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建立集聚科技人才的体制机制。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保护体系。积极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保障机制,推进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
(六)健全市场资源配置机制。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探索水电气差别化价格政策和阶梯式价格机制。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改革。积极推动水权制度改革和水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有利于再生水有效利用的中水价格补贴机制。推进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改革。完善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推进发电权交易及跨区跨省送电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国家天然气、成品油等价格改革政策,探索建立石油、天然气协调调度机制,强化煤电运等生产要素协调保障。完善价格调整项目方案储备和动态调整机制以及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完善价格调整与财政补贴、低收入群体利益保障等相关政策的联动机制。完善政府定价机制,严格成本监审和定价、调价程序,完善专家评审、集体评议和公开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七)创新地方金融体系。
大力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徽商银行、国元证券、华安证券等地方金融机构。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机构,加快合肥全国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积极引导城市金融机构到县域设立网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大型银行与县域法人银行的资金批发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县域金融扶持机制,拓宽县域资金供给渠道,完善县域金融协作机制,促进县域金融服务均等化。健全农村商业银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服务“三农”作用。进一步发展壮大证券、期货、信托、金融租赁、典当、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业态,积极争取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着力增强融资服务能力。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地方金融业,逐步放开民间资本准入限制。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新兴金融组织。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扩大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不断扩大社会融资总量。大力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争取合肥、芜湖、蚌埠高新区进入“新三板”试点,积极完善地方产权市场建设,探索成立安徽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大力发展期货市场,积极争取在我省新增设立农产品期货交割库和交易营业网点。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建立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机构、中央金融监管派出机构、金融机构间的联动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责任,完善促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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