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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14、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完善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强化行政复议法定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办理复议案件要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制度。

  15、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依法组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庭,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农民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土地承包纠纷。不断健全仲裁机构,强化仲裁员政策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仲裁工作质量。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协作,在案件受理、排除妨碍、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和裁决结果强制执行等方面争取更大支持,提高仲裁效果。

  五、着力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6、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农业依法行政是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局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同步推进,逐步建立起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要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机构,定期研究依法行政推进任务和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17、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领导有力、监督有效、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加强市、县农业依法行政为重点,以示范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完善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年底前在组织申报和考核的基础上,公布2012年全省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第二批)。

  18、落实学法制度和培训制度。高度重视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认真执行“六五”普法规划,完善干部学法制度。原则上委领导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学习、培训情况及执法效果纳入系统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和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指标体系。制定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法平台和考核激励办法。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省级每年安排法律知识更新及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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