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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云府办〔201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云浮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加强二手车的流通管理,切实规范二手车的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二手车流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物价局、省国税局《转发工商总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粤工商〔2009〕联字28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商贸函[2011]37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二手车流通、发展二手车行业和搞活二手车市场为目标,按照云浮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云浮市城区商业网点规划(2005-2020)》要求,调整市场布局,优化交易环境,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交易质量和水平,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二手车流通体系,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的原则。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以全市“十二五”规划为指导,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考虑城市人口分布、消费需求、道路交通、汽车数量、环境保护及商业网点的空间布局,科学设置二手车流通网点的数量、规模、业态类型,促进城市商业功能完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提高效率、规模经营的要求,根据全市汽车保有量、二手车交易量和机动车发展趋势,合理设置交易网点,消除零星分散的经营模式,实行集中交易,确保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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