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落实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为主攻方向,在全市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对一级企业要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4.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督促引导。逐步完善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用。特别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加大对企业安全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
5.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工作。坚持把科技兴安各项工作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积极引导企业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重点要继续推进在重点车辆上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中深孔爆破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运用。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控。切实做好危险源的辨认、评估、分析工作,提高能控度和可控度。督促企业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设备的实时监控,推行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装置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保障控制系统正常使用。
6.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企业预案的备案管理,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逐步建立以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以专家咨询队伍为支撑,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高企业应急救援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确保应急保障及时有力。要建立和完善事故防范、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处置职责、措施和方案,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事故能得到尽快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7.积极发挥安委会应有作用。完善安委会日常沟通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作用,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为核心,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协商制度、重点工作推动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约谈制度,力求在推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解决和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同时,要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围绕传统节日、重大节日、汛期以及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时期、重点工作,统筹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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