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进职业危害动态监管。各级安监、卫生、人社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根据各自职能,继续加强对企业职业危害监管和职业病预防工作。依法落实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企业职业危害基本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加强作业现场的定期检测和动态监测,落实职业危害预防、危害因素告知和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用低毒物品替代高毒物品、无毒物品替代有毒物品的工作,提高企业防范职业危害事故的能力;坚持职业危害情况预警预报,加强部门联动,及时查处和果断处置企业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苗头性问题。同时,进一步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尚未设立机构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年内完成设置,并配备人员。
(三)强化 “一岗双责”落实,构筑起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云浮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云府办〔2011〕58号),以安全生产约谈、安全生产分类和诚信管理等为抓手,以安全达标创建为着力点,以企业隐患自查自纠为落脚点,增强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岗位、职工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分解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为突破口,在企业大力实施“六个一”,即以“一张危害因素辨识明细表、一幅危险源部位分布图、一套安全管理制度、一份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一个企业安全生产动态数据库、一个全员安全培训计划”为主要内容,继续推行动态分类管理和实施约谈制度,加大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处罚力度,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制裁和限制,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为。
2.切实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重点推进镇(街)政府(办事处)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按省的要求扎实抓好村(居)委安全巡查员队伍的组建工作,年内所有的村(居)委都要建立村(居)委安全巡查员队伍。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完善重要事项协调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构建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严把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加强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行政审批管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严格监管和有效指导,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负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抓生产经营必须抓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管理的内容,督促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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