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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云浮市就业、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本次考评从4月下旬开始,4月底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各县(市、区)自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就业三项工作《考评办法》要求,于4月20日前组织开展好自评工作。

  (二)市考评小组考评。

  1、非现场考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集中查阅各县(市、区)考评辅证材料,根据就业三项工作《考评办法》的规定,对可以通过辅证材料进行评分的指标进行非现场打分,分别填写就业三项工作《考核评分表》(一县一份)。

  2、现场考评。(1)听取汇报,了解全面情况。非现场考评之后,各考评小组牵头单位组织本组成员对各县(市、区)进行实地考评,听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总体情况。(2)核对台账,检查基础工作情况。现场察看基层服务平台、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劳动力培训现场及网络信息化服务建设等方面情况,查阅政策文件、名册、统计报表等基础工作台账,以及各项扶持政策凭证等。通过核查,确认辅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进行补充性打分,出具初评分,所有考评人员签名确认。(3)抽查访谈,核查工作实际成效。随机抽取部分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税收减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代表、职能部门基层人员、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代表、职业培训机构及企业代表进行座谈,核查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电话访谈,核查各项工作的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根据非现场考评和现场考评情况,各考评小组于5月1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组的考评报告,以及经本组所有考评人员签名的各项《考核评分表》。

  3、集中考评。根据各考评小组提交的考评材料对各县(市、区)的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并综合对各县(市、区)的检查情况提出考评初步结果。5月15日前召集各考评小组综合就业三项工作考评计出平均分,并讨论研究考评初步结果,讨论通过后形成考评意见,确定各(县、区)考评分数及考评等级。

  (三)考评结果运用。

  经集中考评后形成的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并由市政府发文通报,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前三名给予奖励。

  五、考评工作有关要求

  (一)做好考评准备。

  1、充分认识考评的重要意义。本次考评是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总结、检验2011年度工作成效的有效手段,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充分认识本次考评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自评和市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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