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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云浮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云浮市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云浮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201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云浮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云浮市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和《云浮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云浮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2011年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突出抓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89号)要求,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发〔2011〕1号文、粤发〔2011〕9号文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建设幸福云浮,突出“跨越赶超,科学崛起”,努力建设全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循环经济和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广东富庶文明大西关,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体系。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原则。

  ——民生优先,人水和谐。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现代化民生水利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关系,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水资源协调利用。重点推进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全面加强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三)目标任务。

  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6.5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1.16亿立方米以内,工业和生活用水控制在5.5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现状降低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75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5%以上,跨县(市、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8%以上。初步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格局初步形成,水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明确重点任务

  (一)实施用水总量控制。

  1、严格取水总量控制管理。严格控制流域、区域取水许可总量,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作为落实用水总量指标的重要控制手段。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控制不合理增长,对已经达到用水总量指标的县(市、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对接近用水总量指标的县(市、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从严控制工业、农业用水增长,大力节约生活用水,鼓励各地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提高用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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