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浮市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云府办〔201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云浮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云府〔2005〕80号)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3月12至16日,市政府组织市监察、人社、公安、工会、安监、消防、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组成三个考核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公路局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2010-2011年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各考核组通过听取安全生产责任人述职报告,开展民主测评、群众问卷调查、查阅相关资料、抽查镇(街)及相关企业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目前考核工作已经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考核来看,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社会建设的全过程,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体体现在四方面: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被考核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能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本单位工作总体规划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力抓好经济社会、业务发展的同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同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实到镇(街)、到单位。在各个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各责任人均能及早部署,并亲自带队开展检查。
(二)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并结合实际开展各项检查,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切实做好事故防范、防控工作。尤其是在宣传教育、安全投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执法行动、应急救援、事故查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较扎实的成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三)投入保证,基础扎实。各县(市、区)政府能把安委办、安监局的日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各县(市、区)切实加强镇级安监所建设,做到人员、场所、经费、设备、制度“五落实”,并进一步加大委托镇(街)安全生产执法的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