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资金投入,健全保障体系。
各地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各项涉农资金支持,推动我市行动计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同时,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治污成效突出、示范推广作用明显的项目和技术根据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资金优惠及扶持政策。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议等形式交流经验、宣传典型,提高各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水平。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培训,不定期组织村民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等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参与污染防治的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渠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附件:
1.云浮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工表
2.云浮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重点工程项目表(2011~2013年)
附件1
云浮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工表
序号
| 目 标 任 务
| 分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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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云浮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 市环保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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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本完成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全市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 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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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县域为单位,完成全市30%的自然村综合整治。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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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2个以上,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
| 市环保局牵头,各地人民政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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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省级宜居镇5个以上,省级宜居村10个以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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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3个,“以奖促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60个。
| 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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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态健康养殖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5个。
|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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