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政府绩效综合考评水平。加大指标考核的过程管理力度,强化绩效信息动态跟踪。积极拓宽考评渠道,探索引入群众评议和第三方评估,实行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日常评估与定期评估相结合,提高综合考评的客观性和公信度,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1、实行内部考评和专家评议。采取组织考评和领导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由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地、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量分析考评。依托全市、县、镇三级电子政务系统,结合云浮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建设云浮市政府绩效考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各单位业务管理系统接入工作,对各地各单位绩效指标实现全程管理、实时监控、定量考核,提高考评处理能力。同时,引入专家评议制度,对内部考核情况提出考评意见。
2、实行社会考评和第三方评价。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建设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网,编制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数并及时发布政府服务评价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互动应用、实时获取群众评议情况,并将群众咨询投诉处理和满意度调查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引入第三方评价制度,委托国家统计局云浮调查队进行专业调查评价。
3、整合考评资源。在调查清理的基础上,理顺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的关系。制定各类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的管理办法,明确设置条件和基本要求,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规范日常管理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行为,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项目,努力减轻基层负担。将政府绩效考评与其他考核工作有机结合,做好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与现行其他指标体系的统筹、整合与衔接,减少重复考评、多头考评。积极整合相关的专项考核,使之成为综合考评中的一个考核指标或专项工作目标。
(五)强化政府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完善考核奖励办法,切实加大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力度。发挥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将考评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领导干部考核及选拔任用、公务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政府绩效的提升;切实发挥绩效考评的约束作用,将绩效考评与行政问责有机结合,对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2年5月中旬前)。市政府成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深入调研、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方案,报省监察厅和市政府批准实施后,召开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