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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抓紧制订出台我市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积极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合理布局建设工(产)业园区分布式电源。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符合电力发展规划和并网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接入支持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潮州供电局)

  (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实施《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0— 2015年)》,尽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布局合理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局)

  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十一)组织实施重点企业节能工程。选择89家重点用能单位、4家商贸酒店,全面组织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开展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窑炉改造、电机系统优化、工艺节能等技术改造工程;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力争形成56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实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启动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程。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积极推广照明、空调、汽车、电机等领域的节能产品,提高节能产品普及率,全面淘汰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机构的低效照明产品。建设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打造LED照明应用综合示范区。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十二)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实现COD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措施。2011年到2015年,全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9万吨以上,重点推进市区桥东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径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沙溪污水处理厂、潮安县和饶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燃煤机组的环保管理,确保脱硫设施长期稳定运行。2013年前完成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台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大力实施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三)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完善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体系。建设省级循环经济工业园、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广东省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进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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