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的统筹协调作用。
1.提升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质量。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总体用地布局为依据,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从空间层次、实施方式、管理机制上理顺关系,推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三规统筹”。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约束性。健全完善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制度,合理确定规划指标体系,培育特色鲜明的城市风貌。出台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优化提升区、功能拓展区、协调发展区、生态保育区”格局,调整城乡空间功能布局。开展对现有重要城市规划的评估工作,对不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规划,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修改。对不符合新技术标准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或废止。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严格对依法编制或修改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科学推进新区开发建设。
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布局要求划定城市发展边界,有序开展新区的开发建设。科学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先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为新区功能培育提供基础保障。把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新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规范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和许可行为。
加快翠亨新区建设。坚持科学开发、从容建设,以城市化带动工业化,以垂直整合促进产业组团升级,以智慧用海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加快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交通防灾、地下空间利用等专项规划。理顺管理架构,确定开发模式,加快围填海步伐,推进一批重点项目,争取成为凭海域使用权证办理建设手续试点。把翠亨新区建设成海内外华人共有精神家园探索区、两岸四地更紧密合作示范区、新一代珠西岸理想城市先行区、智慧用海试验区,打造带动全市升级发展的新引擎。
3.提高城市旧区改造综合效益。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三旧”改造特别是旧城区改造步伐。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先行先试政策适用期的要求,在调查摸底、标图建库的基础上,根据有利于促进与城市功能融合、有利于丰富产业构成、有利于保护原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实行“一村一方案”,分批进行城中村改造。在2012年底前完成旧城区改造用地详细规划和改造方案编制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内认定“三旧”用地项目10000亩,完成历史用地手续确认报批工作。统筹总体用地布局,明确用地规模和改造时序,合理确定旧区改建用地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开发强度控制要求,提高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效益。注重旧区改建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有机结合,实现“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促进老城区焕发新活力。按照公共空间环境质量和视觉景观控制要求、适当增加生态用地和休闲用地,优化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