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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2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进行装订。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四川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411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诚信申报。凡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资助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全额收回资助资金,并取消以后年度的申报资格,情形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各市州应及时将《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2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告知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各专利代理机构应及时通知并协助其代理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联 系 人: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刘红涛 周丽萍

  联系电话:028-85576789,85577275

  附件:
  1.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2.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单位盖章)

序号

PCT申请号或优先权号

外国国家专利申请号

所处法律状态

当年申报金额(万元)

已获资助金额(万元)

备注

 本专项

  其他

1

 PCT/CNl23456

 

 

 

 

 

 

2

 

 

 

 

 

 

3

 

 

 

 

 

 

4

……

 

 

 

 

 

 

5

 

 

 

 

 

 

6

 

 

 

 

 

 

7

……

 

 

 

 

 

 

8

 

 

 

 

 

 

9

 

 

 

 

 

 

10

……

 

 

 

 

 

 

11

 

 

 

 

 

 

12

 

 

 

 

 

 

13

……

 

 

 

 

 

 

14

 

 

 

 

 

 

15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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